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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国民:孔孟之仁义价值的内在性
  • 来源:《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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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3年04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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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在严格的学术意义上,内在性与超越性并不相容,“内在超越性”的说法是讲不通的。孔孟之仁义价值具有内在性。第一,仁义价值之源——天道,居于虚位,其超越性受到严重贬损。第二,仁义内在于自然人性中,个体以自然人性(仁义之端与食色之欲)为基础而修为,到达价值世界,即仁义是从自然人性中发展而来的。第三,仁义内在于现实世界中,“道在人伦日用之中”,个体以社会实践为基础,向价值世界升进,即仁义是从现实世界中发展而来的。仁义生成于“语境中的人”,一方面表示“宜我”,即与自我相适宜,符合自我的个性、身份、修养等;另一方面表示“宜境”,即与特定的语境融合而相宜。因此,仁义有相对性、特殊性,而不是道德原理,故孔孟之仁义并没有普遍的确定内涵。仁义的内在性要求自我有很高的道德修养,不论置于何种语境中皆能通过道德判断,做出合乎仁义的言行,这是传统社会始终没有从人治走出法治的重要原因。

关键词: 仁义;内在性;超越性;语境中的人

陈少明在《经典世界中的人、事、物》中说:

本文提议开拓新的论域,在肯定传统哲学史学科意义的前提下,尝试对经典做不以范畴研究为中心的哲学性研究,作为教科书思路的补充。不以范畴为中心,不是排斥对古典思想做概念的研究,而是要直接面对经典世界的生活经验,把观念置于具体的背景中去理解;或者更进一步,从古典的生活经验中,发掘未经明言而隐含其中的思想观念,进行有深度的哲学反思。毫无疑问,所谓古典的生活经验,主要呈现在经典文本的叙事当中。而叙事的中心,可以是各种具体的人、事甚至物。

哲学史的研究,本来是对古典思想作概念、范畴的研究,且建构思想体系。陈先生为何要提议开拓新的哲学史研究的论域呢?第一,哲学史的研究要直接面对经典世界的生活经验,因为生活经验是思想观念产生的主要根源;第二,把思想观念置于具体的生活经验中理解,使哲学史的研究有丰富生动的内容,而无纯粹概念研究的抽象和枯燥;第三,古人没有精心界定仁、道等观念的内涵,只有置于具体的境遇中才能获得理解,“特别是像《论语》、《庄子》之类叙事性很强的文本,教科书中对之反复辨析、推究的概念,如仁、礼、心、道等等,在原文中并非精心界定的范畴,而是镶嵌在许多不同的叙事片段中的字眼”。第三种原因引发我们的思考,孔孟的仁义为何没有一个确定的内涵,而只能在具体的语境中解释呢?

仁,是孔子思想中的核心观念,但学人对诠释仁的意义颇感到绝望,因为仁的意义丰富而复杂,交织着自相矛盾甚或神秘难解。杜维明在《孔子〈论语〉“仁”的生动隐喻》中说:

应当指出的是,《论语》中“仁”本身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确定表述。不应当将之解读为孔子为启发学生而有意设计的隐喻真理:“二三子以我为隐乎?吾无隐乎尔。吾吾行而不与二三子者,是丘也。”(《论语·述而》)相反,孔子似乎绝对严肃地努力向他的学生传达他所理解和感受的“仁”之真正意义。

孔子恐非不为,而是不能说出仁的确切意义。

孔子在《论语》中随处说仁,对于弟子问仁的答复,不仅因人而异,且对于同一个人的答复,也前后相异。例如樊迟问了三次,孔子便有三种回答:

樊迟问仁。曰:“仁者先难而后获,可谓仁矣。”(《雍也》)

樊迟问仁。子曰:“爱人。”(《颜渊》)

樊迟问仁。子曰:“居处恭,执事敬,与人忠。虽之夷狄,不可弃也。”(《子路》)

孔子所答复的仁,有三种不同的含义,但没有贯通的内容。这不能不使我们陷入困惑之中:孔子之仁有没有一个确定的内涵?孔子说仁的内容具体复杂,彼此之间有没有内在的联系?如果回答是否定的,则孔子之仁如何能成为一个普遍的道德原理呢?

学人多认为,孔子因材施教,依据不同弟子的个性材质而说仁。例如司马牛问仁,孔子回答“仁者,其言也讱”(《颜渊》);言有所讱,即言论有所忍耐,而不要轻易发出。朱熹《论语集注》:“夫子以牛多言而躁,故告之以此。”这是针对司马牛的个性而言仁。《雍也》云:

子贡曰:“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,何如?可谓仁乎?”子曰:“何事于仁,必也圣乎!尧、舜其犹病诸!夫仁者,己欲立而立人;己欲达而达人。能近取譬,可谓仁之方也已。”

《论语集注》引吕氏曰:“子贡有志于仁,徒事高远,未知其方。孔子教以于己取人,庶近而可入。是乃为仁之方,虽博施济众,亦有此进。”这是针对子贡的修为而说仁。

孔子说仁,也依据个体及其所处的特定语境。《述而》云:

(冉有)曰:“伯夷、叔齐何人也?”(孔子)曰:“古之贤人也。”曰:“怨乎?”曰:“求仁而得仁,又何怨!”

《季氏》云“伯夷、叔齐饿于首阳之下,民到于今称之”。孔子称赞伯夷、叔齐为古代的贤人,他们不拥戴武王而饿死于首阳山是行仁义,其求仁得仁是没有怨恨的。孔子又给武王很高的赞誉,“周之德,其可谓至德也已矣”(《泰伯》)。宋人叶适说:“又言武王仁义,伯夷不食周粟,天下惟一理,武王果仁义,则伯夷何名死之?盖传者忘也。”(《习学纪言序目》卷二十《史记》)若从仁义的绝对性来看,则伯夷的行为是仁,武王的行为即不仁。孔子皆予以称赞,这说明孔子所说的仁,关涉个体及其所处的具体语境。就伯夷、叔齐而言,他们反对武王“以暴易暴”,而忠诚自己的国家,不食周粟而死,体现了仁。对武王来说,他讨伐商纣王的残暴统治,救民众于水深火热之中,其德可谓盛矣,同样展现了仁义。因此,孔子并没有将仁视为抽象的道德原理。

一讲到孔孟之义,学人多认为,义是普遍的道德原理,有强烈的规范作用。孔子曰:“君子义以为质,礼以行之,逊以出之,信以成之。君子哉!”(《卫灵公》)君子以义作为行为选择的根本依据。孟子曰:“大人者,言不必信,行不必果,惟义所在。”(《离娄下》)大人言不必有信(有时可不守信用),行也不必达到结果(有时可半途而废),而皆以义为本。

孔子曰:“君子之于天下也,无适也,无莫也,义之与比。”(《里仁》)适,意即专主。无适无莫,即无可无不可,但皆依于义,这表明合于义的行为灵活多变。孟子谓“羞恶之心,义之端也”(《公孙丑上》)。羞恶之心,即对他人的行为不正而感到厌恶,对自己的行为不正而觉得羞耻,这是从情感体验上说义,并非抽象的理论概括。

孟子特别重视具体地说义。他几次讨论伯夷、伊尹、柳下惠之不同的行为准则:伯夷是圣之清者,“目不视恶色,耳不听恶声;非其君不事,非其民不使;治则进,乱则退”(《万章下》);伊尹是圣之任者,“予,天民之先觉者也。予将以此道觉此民也”(《万章下》)。自信是先知先觉者,不论天下之治乱而皆要求从仕,以得君行道;柳下惠是圣之和者也,从仕不加任何选择,即使侍奉污君,职位是小官,也尽力有为,且与世俗相混而不受污染。孟子认为,伯夷、伊尹、柳下惠“皆古圣人也”,其不同的行为准则皆表现出义,但各有所偏,“伯夷隘,柳下惠不恭。隘与不恭,君子不由也”(《公孙丑上》)。孔子是“圣之时者也”,即孔子的行为准则不像伯夷等偏于一端而不知权变,而是依据不同的时机或场合灵活多变,“可以速而速,可以久而久,可以处而处,可以仕而仕”(《万章下》),孟子谓“乃所愿,则学孔子也”(《公孙丑上》)。这表明孟子之义依据不同的语境来确定。

综之,在《论语》《孟子》《中庸》等文本中,孔孟皆没有为仁义抽象出一个普遍的确定内涵。他们具体地说仁义,有多方面的内容,且有不同的层次,有时自相矛盾,因此,仁义不是普遍的道德原理。

在西方哲学的语境中,“超越性”与“内在性”如何理解呢?“超越性”有两种意义:一是从存在论的脉络中,超越性意谓价值世界脱离现实世界而与之隔绝,价值世界是外在的、绝对的,称为“外在超越性”;二是从知识论的脉络中,超越性是指价值世界超出人的经验而不能认知,即“超验性”。“内在性”亦有两种意义:一是从存在论的脉络中,价值世界内在于现实世界中,两个世界不即不离,相互影响,价值世界从现实世界中发展而来,是内在的、相对的;二是从知识论的脉络中,价值世界能为人的经验所认知,具有“经验性”。因此,在严格的学术意义上,内在性与超越性并不相容,“内在超越性”说不通。

牟宗三在哲学界首先提出“内在超越性”的观念:

天道高高在上,有超越的意义。天道贯注于人身之时,又内在于人而为人的性,这时天道又是内在的(immanent)。因此,我们可以康德喜用的字眼,说天道一方面是超越的(transcendent),另一方面又是内在的。天道既超越又内在,此时可谓兼具宗教与道德的意味,宗教重超越义,而道德重内在义。 

“天道高高在上,有超越的意义”,实际上,孔孟虽有时眼前晃动着天之人格神的面影,但天主要居于虚位,天道没有客观化、外在化出来,其超越性受到严重贬损。“又内在于人而为人的性”,意谓天道与人性相即相离,这是内在性。牟先生一向是以建立儒家的道德形上学为职志,故把超越和内在结合起来,但二者不能相容。李明辉分辩说,牟先生所谓的超越性不是西方哲学意义上的,而是指天道的理想性、无限性,这可为内在性所含摄。郑家栋在《“超越”与“内在超越”》一文中说:“‘超越’乃是人的自我超越,是人在道德实践方面一种精神性的努力与追求,是一种精神境界上的自我提升。” “超越”是指道德境界的理想性、无限性,即道德境界的不断自我超越,这并不符合牟先生的本意。

余英时在《从价值系统看中国文化的现代意义》一文中指出,中西文化可用外在超越与内在超越而见其大概。他主要讨论价值世界(超越世界)与现实世界的关系、个体进入价值世界的途径等问题。儒家文化是“内在超越性”,仁义的价值世界与现实世界不即不离,价值世界从现实世界中发展而来。个体上达天道、天命的基本途径有三:一是个体通过心之反省进入价值世界,追求价值之源的努力不是等待上帝的启示,不是遵从外在的法则,而重点放在自我的“深造自得”;二是从人伦日用的现实世界中进入超越世界;三是内在超越是每一个人自己的事,孔子所谓“为仁由己”,因为儒家没有组织性的教会可依。余先生之说若从“内在性”来理解,则颇为确当;但以“内在超越性”释之,造成了“内在性”与“超越性”之哲学意义的紧张。后来,他在《中国知识人之史的考察》一文中说:

中国古代“哲学突破”以后,超越性的“道”已收入人的内心。因此先秦知识人无论是“为道”或“为学”,都强调“反求诸己”、强调“自得”。这是“内向超越”的确切含义。 

余先生把“内在超越”修改为“内向超越”,特为上段文字作注释:“我在《从价值系统看中国文化的现代意义》中,曾误用流行的‘内在超越’一词,这是西方神学的观念,与我的本意不合。今特改正为‘内向超越’。” 他意识到,由牟宗三提出而流行的“内在超越”在西方哲学的语境中是说不通的。“内向超越”,即个体是通过向内的自反自省,“反求诸身”“自得”,而不是向外、向上追求,以到达超越世界,这是指个体进入超越世界的途径。

孔孟的思想有较强的世俗性,这是中外学者的一致看法。黑格尔在《哲学史演讲录》中说:

我们有孔子与其弟子间的谈话,其中包含通俗的道德;这种道德我们到处都见得到,在每个民族中都见得到,而且比他更好;它并非杰出的东西。孔子是一位实践哲学家;在他那里完全没有思辨哲学,只有良好的、精明的、道德的教训,但是我们从中无法取得任何特别的东西。

孔子是一位实践哲学家,主要谈论世俗的道德,其思想欠缺一种超越的性格。新儒家徐复观说,儒学是中国文化的主流,孔子是儒学的奠基者,《论语》是研究孔子最可信的材料。但现代谈中国哲学史的人,很少有人能从正面谈孔子的哲学,更没有人从《论语》谈孔子的哲学。这主要是他们认为《论语》中形而上的意味太少,不够“哲学”。我们认为孔孟思想的世俗性主要表现在仁义价值的内在性。美国汉学家安乐哲说:“孔子思想的基本预设假定是‘内在性’,而非‘超越性’。把‘超越性’应用于诠释孔子思想,其结果难免‘圆凿方枘’,格格不入。” 

人间的秩序和价值从何而来呢?这是每一种文化都必须回答的问题。西方的基督教文化认为,人格化的上帝是万有的创造者,也是宇宙一切基本法则的创立者,即是所有价值的源头。传统的儒家文化认为,仁义的价值源头是天。孔子曰:“天生德于予”(《述而》),“五十而知天命”(《为政》)。《中庸》:“天命之谓性,率性之谓道,修道之谓教。”孟子曰:“尽其心者,知其性也;知其性,则知天矣。”(《尽心上》)天道、天命是仁义价值的源头,孔孟也畏惧天命,眼前时有宗教人格神的面影,孔子谓“获罪于天,无所祷也”(《八佾》)。西方文化追溯价值之源,而建构一个完善的形上世界,然后用以反观和推动实际的人间世界,这是外在超越的途径。孔孟虽认为秩序和价值来自于天道、天命,但往往存而不论,子贡谓“夫子之言性与天道,不可得而闻也”(《公冶长》),《论语》《孟子》中提到天道、天命的次数甚少,更没有展开详细的论述。因此,天道、天命居于虚位,没有外在化、客观化出来,故仁义价值的超越性受到严重贬损。

孔孟认为人的心性有善,这是肯定仁义价值的内在之源。

孔子没有明确地说人性是善的,认为“性相近也,习相远也”(《阳货》),他承认人性的共同性。孔子曰,“为仁由己,而由人乎哉”(《颜渊》,“仁远乎哉?我欲仁,斯仁至矣”(《述而》)。孔子认定仁内在于每个人的生命之内,是属于自己的,故才能这样说;凡是外在的东西,都不能随要随到。因此,孔子实认为,人性中有仁。

孟子明确地提出人性善,且以情善、心善论证性善。

孟子曰:“人皆有不忍人之心。……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,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,皆有怵惕恻隐之心,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,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,非恶其声而然也。由是观之,无恻隐之心,非人也;无羞恶之心,非人也;无辞让之心,非人也;无是非之心,非人也。恻隐之心,仁之端也;羞恶之心,义之端也;辞让之心,礼之端也;是非之心,智之端也。人之有是四端也,犹其有四体也。……凡有四端于我者,知皆扩而充之矣,若火之始燃,泉之始达。苟能充之,足以保四海;苟不充之,不足以事父母。”(《公孙丑上》)

当我们突然见到一个小孩子掉入井中,心中自然而然地涌起一种恻隐之情,这是人之本然感情的自然流露,而未牵扯到世俗的利害等关系,故情是善的,情是心之表现,心是善的,心与性有共同的本质,性是善的。孟子所谓“乃若其情,则可以为善矣,乃所谓善也”(《告子上》)。这是以情善、心善论证性善。恻隐、羞恶、辞让、是非之心是仁义礼智四端。端有两义:一是根本;二是端绪,微而不著,若“火之始燃,泉之始达”。

仁义礼智四端内在于人的心性中,“仁义礼智根于心”(《尽心上》),故心性是仁义价值的内在源头。“天命之谓性”,四端之性来自于天命。仁义礼智四端微而不著,与纯备不已的仁义礼智价值有较大间距,其在保证人之为善时所发生的作用微弱。孔子少言人性,这是因为人之成为君子还是小人,主要在于后天的修身;孟子认为人性有善端,但后天必须扩而充之,否则不足以保身;荀子干脆否定人性中有善端,人之为善主要依靠后天的化性起伪。因此,四端之性的超越性微弱,只是在一般肯定心性善端的基础上而重视后天的修为。

综之,仁义价值有两个源头,一是外在之源——天道、天命,二是内在之源——人的心性。外在之源是内在之源的终极之源,这两个源头的虚化严重贬损仁义的超越性。

我们接着讨论仁义价值与自然人性、现实世界的关系问题。

第一,仁义内在于自然人性中。人性中的仁义之端,是自然性仁义。自然性仁义与食色之欲纠缠在一起。一方面自然性仁义要节制食色之欲的膨胀,且予之理性化、道德化;另一方面食色之欲也侵夺和遮蔽自然性仁义,孟子谓“陷溺其心”“放其良心”(《告子上》)。孟子曰:“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,庶民去之,君之存之。舜明于庶物,察于人伦;由仁义行,非行仁义也。”(《离娄下》)人与禽兽之“几希”是人性中的仁义之端,庶民去之,君子存之。因此,孟子重视后天的人为“扩而充之”。扩而充之,即从自然性仁义发展为价值性仁义。自然性仁义生而即有,价值性仁义是人之有意识和目的的追求,可层层上达,而至于至善。因此,价值性仁义是在自然本性(四端之性与食色之性)的基础上通过后天的人为而获得,即价值性仁义从自然本性中发展而来,二者相即相离。《学而》云:

有子曰:“其为人也孝弟,而好犯上者,鲜矣;不好犯上,而好作乱者,未之有也。君子务本,本立而道生。孝弟也者,其为仁之本与?”

“孝弟也者,其为仁之本与”略有两义:第一,孝悌是仁之本;第二,孝悌是为仁之本,即行仁的始端,也即行仁自孝悌始。朱熹《论语集注》引程子言“谓行仁自孝悌始,孝悌是仁之一事”。孝悌是自然性仁义,必须通过人为的修养工夫而向价值性仁义升华。因此,价值性仁义是从自然性的孝悌中发展而来的。

如何扩充性之善端呢?孟子重视心之自反自省的作用。性之善端落实到心,心有仁义之端,而且能思。孟子认为:“耳目之官不思,而蔽于物,物交物,则引之而已矣。心之官则思,思则得之,不思则不得也。”(《告子上》)心在一点灵明(仁义之端)的基础上,有意识和目的地追求仁义,而减损食色之欲,孟子谓“养心莫善于寡欲”(《尽心下》),且对食色之欲理性化、道德化;这是以心治性。孟子曰:“万物皆备于我矣。反身而诚,乐莫大焉。强恕而行,求仁莫近焉。”(《尽心上》)求仁,一是“反身而诚”,即心之反省仁义之端而扩充之;二是自觉地进行道德实践。《大学》之论修身,特重视正心、诚意。《礼记正义·大学》曰:“此《大学》之篇,论学成之事,能治其国,章明其德于天下,却本明德所由,先从诚意为始。”意者,心之所发;诚意,实其心之所发。心之所发之意是善端,一掠即逝,且易受食色之欲的侵夺;诚意是把心之所发之意真实地坚持下来,且予以充实,而使之成为生命中的真实存在,以支配自己的行为。心之自反自省,不能仅停留在心上,必须以丰富复杂的生活实践为反省对象,因为心之所发之意是在心与物(事)交接时所发生的。

第二,仁义内在于现实世界中。《中庸》云:

君子之道费而隐。夫妇之愚,可以与知焉;及其至也,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。夫妇之不肖,可以能行焉;及其至也,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焉。……君子之道,造端乎夫妇;及其至也,察乎天地。

君子之道,即仁义之道。普通的夫妇顺着自然本性、合于现实世界来生活,也是沿着仁义之道前进;但仁义之道至善至美,即使君子、圣人也难以企及。孔子所谓“若圣与仁,则吾岂敢?抑为之不厌,诲人不倦,则可谓云尔已矣”(《述而》)。因此,仁义之道与现实世界相即相离,这是内在性的关系。《中庸》引用孔子之言“道不远人。人之为道而远人,不可以为道”,即“道在人伦日用之中”。

仁义价值的实现,主要来自于道德实践。换言之,个体通过道德实践而向仁义的价值世界升进。再言之,仁义价值从现实世界中发展而来。道德实践,即孟子所谓“践形”。个体的道德之心(仁义之端)不仅在生活实践中逐渐得到确证,而且在生活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和深化。生活实践是复杂、开放的,而道德之心是单纯的、封闭的;二者的相互作用,促使个体的道德意识不断广阔和深入。社会实践是由一件件具体的事构成。孟子在《知言养气章》中谈如何培养浩然之气时说,“是集义所生者,非义袭而取之也。行有不慊于心,则馁焉”(《公孙丑上》)。朱熹《孟子集注》指出:“集义,犹言积善,盖欲事事皆合于义也。”集义要从事事上积累,即从种种具体的社会实践中积累。义与事是紧密关联的。徐复观在名文《〈孟子〉知言养气章试释》中说:“儒家的良心理性,以集义而通向生命、成就生命,也以集义而通向社会、成就社会。停留在观念上的东西,与生命无涉,也与社会不相涉。由观念而落实到集义之‘事’,一面把志和气连接起来,同时也将个人与社会连结起来。……孟子以集义为功夫,以必有事焉为功夫,这是由内向外发的,因而其精神是向前动进的。” 因此,仁义价值的建立来自于一件件事。《大学》之修身最后落实到格物。格,至;物,事。这是从一件件具体的事上来诚意、正心、修身。朱熹非常明白此种道理,《大学章句》重视“格物致知”的意义:

所谓致知在格物者,言欲致吾之知,在即物而穷其理也。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,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,惟于理有未穷,故其知有不尽也。是以大学始教,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,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,以求至乎其极。至于用力之久,而一旦豁然贯通焉,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,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。此谓物格,此谓知之至也。

从一件件事上穷理,积累既多,一旦豁然贯通,则到达至善的价值世界。

综之,儒家一般肯定人的自然本性与社会生活,要求个体在此基础上努力修为,向仁义的价值世界挺进。因此,仁义价值有内在性:一是仁义价值的外在之源、内在之源虚化,则其外在超越性受到严重贬损;二是仁义价值与自然本性、现实世界相即相离,彼此影响;三是仁义价值是从自然本性、社会生活中发展而来。凡是执持超越的价值观念与普遍道德原理的学说,都会彻底地否定人的自然本性、现实世界的生活,也彻底地否定人在现实世界中的作为可以到达价值世界的梦想。

孔孟之仁义价值的内在性表明,仁义不是道德原理。所谓道德原理,一是具有形上超验的特质,而不受世俗世界各种人事的影响;二是具有普遍性、绝对性。孔孟之仁义价值内在于、生成于自然本性与现实生活中,是相对的、特殊的。庄子批评儒家之仁义:“彼窃钩者诛,窃国者为诸侯,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。”(《庄子·胠箧》)仁义存在于诸侯之门,失去其普遍性、绝对性。司马迁在《史记·游侠列传》中说:“鄙人有言曰:‘何知仁义,已享其利者为有德。’故伯夷丑周,饿死首阳山,而文、武不以其故贬王;跖、蹻暴戾,其徒诵义无穷。由此观之,‘窃钩者诛,窃国者侯,侯之门仁义存’,非虚言也。”可见,仁义有相对性。

孔孟都是从具体的事中论仁义。具体的事有两个要素——人及其所处的语境。人包括个体的性格、身份、地位、修养等;语境是指个体与他人构成的复杂的社会政治关系。个体与语境相结合,即个体置身于特定的语境中,所谓“语境中的人”。从具体的事中论仁义即仁义生成于“语境中的人”。《中庸》云:“义,宜也”,义是基于同音字“宜”来定义:一方面表示“宜我”,即义与自我相适宜,义符合自我的个性、身份、地位、修养等;另一方面也表示“宜境”,即义与特定的语境融合而相宜。因此,义生成于自我与语境的融合中;换言之,义是自我主动而有贡献地与现实环境融为一体,从而产生出意义。世界之来往内容不断地推陈出新,个体将他的义赋予变化常新的情境之流,这意味着任何两个人赋予世界的义都不会全然一样,这有力地强调了义的创造性、灵活性、多变性。美国汉学家郝大维、安乐哲认为,义不可能是西方哲学意义上的原理,它涉及个体之人,且依赖语境而生成于语境,任何牺牲义的经验方面而夸大规范力量的解读,都不符合孔孟之义的本义。 

《孟子》中,弟子经常对孟子的行为不能理解,但孟子依据自己的道德判断,而认为这些行为皆是合于义的。弟子对义之行为的困惑和嫌疑,正说明义不具有普遍性、绝对性,而有相对性、特殊性。

《公孙丑下》:

孟子谓蚳蛙曰:“子之辞灵丘而请士师,似也,为其可以言也。今既数月矣,未可以言与?”蚳蛙谏于王而不用,致为臣而去。齐人曰:“所以为蚳蛙则善矣,所以自为则吾不知也。”公都子以告。曰:“吾闻之也,有官守者,不得其职则去;有言责者,不得其言则去。我无官守,我无言责也,则吾进退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?”

孟子批评蚳蛙作为谏官,未尽到劝谏齐王的责任。蚳蛙接受了孟子的批评,劝谏齐王,但齐王不听,蚳蛙辞官离去。蚳蛙的行为体现了义。有人据此批评孟子。孟子辩说,他是卿,但未接受俸禄,故没有官守;他也不是谏官,没有言责的责任;因此,他不必像蚳蛙行事,他之进退是绰绰然有余裕,这也体现了义。孟子之谓义来自于“语境中的人”。

《公孙丑下》:

陈臻问曰:“前日于齐,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;于宋,馈七十镒而受;于薛,馈五十镒而受。前日之不受是,则今日之受非也;今日之受是,则前日之不受非也。夫子必居一于此矣。”孟子曰:“皆是也。当在宋也,予将有远行。行者必以赆,辞曰‘馈赆’,予何为不受?当在薛也,予有戒心。辞曰‘闻戒,故为兵馈之’,予何为不受?若于齐,则未有处也。无处而馈之,是货之也。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?”

孟子游说诸侯,于齐,于宋,于薛。三位君主皆馈金于孟子。孟子的三次行为选择不同:于齐,齐王馈好金一百,孟子没有接受;于宋、薛,孟子接受了馈金。孟子的不同行为选择使弟子困惑,因为弟子对行为是否合于义的判断是绝对性的。孟子认为,三次行为的不同,皆是合于义的,义有灵活性和相对性。在齐,齐王馈兼金一百,从货财上说比宋和薛优厚,但孟子没有接受,因为没有馈金的理由,而齐王馈金又丰厚,这是欲收买孟子;后面两次,人君馈金,孟子接受,是有馈金的事情。孟子的三次行为是有意义的,这是孟子依据自我与语境的融合而实现的。

《离娄下》:

禹、稷当平世,三过其门而不入,孔子贤之。颜子当乱世,居于陋巷,一箪食,一瓢饮,人不堪其忧,颜子不改其乐,孔子贤之。孟子曰:“禹、稷、颜回同道。禹思天下有溺者,由己溺之也。稷思天下有饥者,由己饥之也。是以如是其急也。禹、稷、颜子易地则皆然。今有同室之人斗者,救之,虽被发缨冠而救之可也。乡邻有斗者,被发缨冠而往救之,则惑也,虽闭户可也。”

禹、稷与颜子所遇的时代不同,有治世和乱世之分,他们的身份和地位不同,故他们的行为选择不同。禹、稷是舜的臣子,且受到重用,而有治国平天下的责任,他们辛勤劳苦,大禹治水,三过其门而不入。颜回处于乱世,且与人君不合,不能得君行道,故他居于陋巷,安贫守道。他们的行为虽相对立,但皆有意义:禹、稷其人及行为展现的意义,是臣子以天下为己任,不辞辛苦,为万民解除困苦;颜回其人及行为的意义,是“穷则独善其身”,不慕富贵权势,坚守其道,坚持自己的独立人格。朱熹《孟子集注》:“此章言圣贤心无不同,事则所遭或异,然处之各当其理,是乃所以为同也。”这表明,不同的个体在不同语境中所呈现的义是有变化的。

《离娄下》:

曾子居武城,有越寇。或曰:“寇至,盍去诸?”曰:“无寓人于我室,毁伤其薪木。”寇退,则曰:“修我墙屋,我将反。”寇退,曾子反。……子思居于卫,有齐寇。或曰:“寇至,盍去诸?”子思曰:“如伋去,君谁与守?”孟子曰:“曾子、子思同道。曾子,师也,父兄也。子思,臣也,微也。曾子、子思易地则皆然。”

曾子在寇至时,避害而去,寇退时又重新回来;子思在寇至时,不愿离去,而与国君一起守国。他们的行为截然不同,究竟哪种行为成为一种规范,而为我们所遵守呢?孟子认为,他们的行为不同,但皆体现了义。曾子是人君之师,没有与人君守国死难的责任,故寇至而远祸;子思是人君之臣,自然有义务与人君一起守国。因此,他们行为中所表现的义是从他们与所处环境的融合中产生的。

综之,孟子向来以好辩、善辩著称,其言仁义的特殊性、相对性是其重要的原因。仁义生成和实现于“语境中的人”,即自我与语境的相宜融合;仁义不是普遍性的道德原理,故孔孟不能给仁义下一个贯通全般的确定意义。

仁义价值的内在性是传统社会始终没有从人治走出法治的重要原因。人治即以人为治国的根本,与以法为治国根本的法治相对。儒家的治道是人治。人治要求治国的人是君子,有很高的道德修养,不论置于何种境遇,皆能作出符合仁义的判断,这是因为仁义生成于“语境中的人”,是自我道德判断力的训练。人治所形成的各种政治行为灵活多变,其普遍性、规范性受到贬损。法治主要依靠法律制度来治理国家,有强烈的普遍性、外在性、客观性。

人治的最初意义是德治,即为政者以正当的言行树立一个楷模或典范,民众在其启发和感召下言行也正当。子曰:“其身正,不令而行;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。”(《子路》)君子的言行是具体可感的,这来自于两个方面的融合,一是君子的个体性,包括其形貌、举止、身份、修养等;二是君子置于其中的特定语境。德治因为感性、理性、审美的相结合而易于感动、感召民众。孔子曰:“君子之德风,小人之德草,草上之风,必偃。”(《颜渊》)君子对于民众的影响巨大,犹如风吹草上而草无不倾倒,孟子曰“故沛然德教,溢乎四海”(《离娄上》)。中国数千年来对于楷模的特别重视,正是受到儒家思想的深刻影响,如雷锋的典范形象长久地活在中国人民的心中。发号施令,即制定法令,因具有外在性、强制性,而不为孔子所赞许。孔子曰:“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。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”(《为政》)以政令、刑法治民,民不敢为恶,但没有耻辱之心;以德和礼化民,则民行为正当,且有羞恶之心。朱熹《论语集注》云:“政者为治之具,刑者辅治之法,德、礼则所以出治之本,而德又礼之本也。”

综之,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,仁义的内在性,是传统政治以人治为优先性的重要原因。人治之优先性,导致法治观念淡薄,一方面没有建立各种完善的法律制度,另一方面即使有某种法律制度,为政者、民众也缺乏依法、遵法、守法的观念和行为。良好的政治应是人治与法治相结合,这是“文质彬彬”的理想状态。

作者:刘国民 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教授、中国社会科学院“文学与阐释学中心”研究员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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